关于开展师生“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909-029  

文章作者: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时间:2019-09-24浏览:119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昂扬旋律,激发全校师生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学校决定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9月30日(周一)6:50

二、地点

会峰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琅琊校区美术楼前广场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党委常委,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副书记、团委书记、工会主席、辅导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其中,各二级学院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主要议程

1. 升旗仪式,奏、唱国歌;

2. 学生代表发言;

3. 教师代表发言;

4. 校主要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师生参加学院所在校区升旗仪式,机关各部门就近就便选择校区参加。机关各部门参加人员名单及参加校区于9月26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张纪成处,联系电话18255011921。

2.所有参加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集合完毕,按照指定区域列队(列队示意图见附件2)。统一着正装,浅色长袖衬衣,深色裤子。

3.各单位即日起组织参加人员练唱国歌,确保升旗仪式现场大声唱、齐声唱、响亮唱,唱出声势、唱出感情、唱出风貌。

附件1: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升旗仪式列队示意图.docx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2019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