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会峰校区18#学生公寓窗帘询价采购函(2019CG-030)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907-003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9-07-05浏览:3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窗帘及安装等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营业范围,至少具有类似一项类似业绩。

二、货物要求

内容:学生公寓窗帘,共210个房间,窗帘布、轨道、挂钩等,含安装;具体情况见附件1

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所有样品一份,其中窗帘布样品不小于15cm*15cm;布带、轨道样品长度不低于10cm。样品使用信封封装,并标注公司名称。

所有货物应送至校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到位,报价应包含货款、运费、安装费、辅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 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和付款: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货物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9711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格式(附件2)报价,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以及报名费缴纳凭证、样品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税号):123400004860905355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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