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传染病防控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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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校办公室时间:2017-10-18浏览:719

校政〔201710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工会、继续教育学院、校医院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各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办公室主任担任。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成立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病种

1.甲、乙、丙三类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例,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各类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报告人

法定报告人:每位教职员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发现各类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及时报告。

责任报告人:校医院医护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必须报告,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指定疫情报告人:校办公室主任。

(三)报告时限

一般要求2小时内,越快越好。

(四)报告程序

一般报告:任何一名师生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校医院、二级学院、部门领导等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医院。

疫情报告: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及时整理、核对、分析,向校领导报告,同时向滁州市疾控中心报告。发生疫情时学校按要求及时向省教育厅、滁州市教体局报告。

三、预防控制措施

(一)一般措施

1.高度重视,健全工作制度。要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主要有晨检、疫情报告、卫生清扫、食品卫生管理、公共场所消毒和师生定期体检等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积极有效地实施常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阻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防止校内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校报、网络、广播电视、报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对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过度紧张和疲劳,增加营养,提高体质,降低患病机会,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同时要教育学生出现传染病可疑症状或被确诊为传染病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并及时治疗。如学生或教职工被诊断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按规定立即转诊到市指定医院,或必要时进行隔离治疗。在治愈或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工作。

3.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新生入学时可选择性接种相关疫苗(甲、乙肝、流脑等)。

4.落实“四早”措施

早发现:校医、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人员要提高传染病防病意识校医院在学生就诊时要加强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做到病人的早发现、疑似病人的早确诊。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发现病人、疑似病人或可疑病人时要及时动员去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对因病缺课、缺勤的学生和教职工实行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对同一班级、同一宿舍学生短期内出现多例相似症状学生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二级学院领导。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二级学院、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二级学院、各部门与校医院需保持信息的及时沟通。

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根据传染病防控要求,需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早报告:校医院为传染病病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滁州市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则应在24小时内将学校疫情报省教育厅和滁州市教体局,并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计委、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不报、瞒报、漏报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滁州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5.定期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消除蚊、蝇、鼠等害虫,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7.学校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卫生条件,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经费。

8.加强督促检查,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控制和疫情报告等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二)疫情控制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可疑病例,基本控制措施的程序为:

1.在指定地点(或校医院)隔离观察,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护送或通知家长带学生到医院诊治。

3.护送人员或班主任及时跟踪了解诊断结果,诊断为传染病(甲、乙、丙中何种传染病)后必须及时向院(部)领导汇报。

4.学校在第一时间内分别向市疾控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5.配合滁州市疾控中心并在其指导下采取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毒、隔离等),如确实需形成“防护墙”接种计划外疫苗,应由市疾控中心组织实施,学校积极配合,并报滁州市教体局备案。

6.加强宣传教育并以《告家长书》的形式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对同班学生等密切接触者和所有缺课同学进行追踪随访一个最长潜伏期,发生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

7.对传染病人的居住寝室、教室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并结合实际,定期安排全校范围内的消毒工作。

8.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滁州学院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