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务事业科学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税务干部业务素质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税务系统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税发〔2019〕5号)精神,学校本着自愿报名参加、成本补偿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关于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开办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本次培训时间为2020年10月24至11月22日,收取培训费用为1800元/人(包括授课费,食宿费等)。
特此公示
主办单位: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委托(合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繁昌区税务局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