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退役大学生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2204-00013  

文章作者:安全保卫处时间:2022-04-26浏览:855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对评选表彰2021年度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退役大学生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征兵工作先进单位3个

2.征兵工作先进个人10名

3.优秀退役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标准

具体见《滁州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优秀退役大学生评选办法》。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2年5月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送至校武装部葛宝同志处,电子版发送至55004339@163.com,地点:会峰校区行政楼一楼107室征兵工作站,电话:3512380。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实事求是组织申报推荐,确保申报单位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目的。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将评选推荐工作与大学生征兵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滁州学院

2022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卞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