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二手电动车处置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2205-00007  

文章作者:邱惠时间:2022-05-13浏览:2649

全校师生员工:

2022届毕业生即将毕业,目前有不少学生需要处置自有电动车。根据滁州市交警部门规定:白牌电动车不得转让(买卖)或过户;绿牌电动车可以转让(买卖),但必须过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原车主负责;购买二手电动车不准上牌照。为此,经校安保处与市交警部门协调,现就校园二手电动车处置作如下通知

1.白牌电动车不得转让(买卖),也不准过户,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原车主承担一切责任。

2.绿牌电动车可以转让(买卖),但必须过户(过户须自行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原车主承担一切责任。

3.不得转让(买卖)无牌二手电动车,不得购买无牌照二手电动车,否则交警部门不予上牌照。无牌电动车禁止在校园骑行。

4.为便于师生处置自有电动车,学校将安排专业公司来校回收,价格面议,回收的二手电动车将进行集中处理,不得再流入校园。

回收时间:2022年5月16日开始(会峰校区每周一、周三、周五、周六、周日,琅琊校区每周二、周四)。

回收地点:会峰校区蔚然食堂北侧,琅琊校区琅琊食堂北侧

联系方式:1345185456,赵师傅。


安全保卫处

2022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杨立江,编辑:何唱唱)


责任编辑:卞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