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校医院时间:2022-06-24浏览:446
全校参保职工:
2022年6月14日,滁州市医疗保障局、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致全市广大参保职工的一封信》,现转发给你们,请知悉,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22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卞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