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06]27号
为加强我校教材的编写、选用和评估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五”期间普通高等教育教材建设与改革的意见》(教高〔200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教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分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全校教材建设工作,各系由分管教学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建设工作。
2、教材编审委员会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学校教材建设的业务指导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审定学校自编教材规划和年度出版计划;审批教材编写立项;定期评选校级优秀自编教材和讲义,并推荐参加省部级优秀教材的评审。教材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教材建设的日常工作。
3、教务处负责教材的供应,并为教材的选用提供尽可能完整的样书及征订信息,做好教材的评价、评优和推介工作。
二、教材编写
学校对教材编写实行立项管理制度。每年组织一次教材编写立项的申请工作,具体时间由教材编审委员会确定,教务处组织实施。
1、教材编写立项的程序
(1)由申请教材编写立项的负责人填写《滁州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请书》,申请书经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教材科。
(2)教务处初审后,由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对同意立项的项目确定编写周期和资助金额。
2、教材编写立项的原则
(1)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是满足我校目前教学需要的教材。
(2)重点支持已列入省部级以上的规划教材。
(3)重点支持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的核心课程、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尤其是国家、省、校级精品课程。
(4)支持已被校级以上单位批准立项的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的配套教材。
(5)支持新开课和开新课尚无正式出版的紧缺教材。
(6)经过多年教学实践被公认为确有特色、教学效果好的讲义可以申请立项并正式出版。
3、教材编写立项的资助
(1)学校支持的立项教材,可适当给予一定的资助。资助经费只能用于编写、出版教材等有关的开支,如统稿费、资料费、复印费、打印费、少量的调研费等。
(2)对印刷数量小,但确有特色、确有水平、确属教学需要的教材,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出版补贴。
(3)资助经费由教务处处长审批,每年年终向分管校长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4、教材编写立项的质量控制
(1)编写前必须根据本门课程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学时以及与其它课程间的衔接关系,在广泛吸取国内外现有教材经验、特色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拟订编写大纲,制定编写计划。
(2)为确保编写质量,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书稿质量和统稿,组织参编人员按编写计划如期完成书稿,按时出版以保证我校开课使用。主编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教材选用
1、本着“选编结合,以选为主,择优选用”的原则,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十五”国家规划教材和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同时注意教材的时效性,应优先选用近3~5年内出版(含再版或修订)的教材。
2、根据教育层次选用相应的教材,杜绝选用可能造成降低培养要求或影响教学质量的教材。教材选用还应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得以个人私利为目的,选用价格过高,与教学目标不符的教材。
3、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应积极选用原版教材。
4、选用教材须经教研室集体研究,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使用。未经上述程序,一切资料不得作为教材在我校使用。
5、教材收费由校财务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收取并管理费用。教材采购由教务处每年提出采购方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教材折扣收益让利于学生。采购方案经分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邀请监审等部门参加实施。
6、教材选定后,要做到相对稳定。原则上必须用完后才能更换新教材,不能因更换教师或自编了类似教材为由,拒不使用库存教材。
四、教材研究
学校鼓励教师或教材管理人员开展教材研究,教材研究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立项,教材研究的范围包括:教材内容体系和教材管理等方面。
五、教材评介
教材评介是指对教材的评估和推介,其中教材评估包括评价和评优两个方面。
1、教材评价
(1)教材评价的对象是我校正在使用的教材。
(2)教材评价的方式主要是建立教材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教材科每学期抽取部分教材作为评价对象,在各系的协助下向学生发放《滁州学院教材使用情况调查表》,由学生对所使用的教材进行质量评价。
2、教材评优
(1)教材评优的对象是在评优规定时间内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第一副主编或参编人员参加编写的内容占全书内容的二分之一的教材。
(2)教材评优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教务处负责实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评估结果使用
教材评估的结果由教材科建档保存,作为教材选用、更新及推荐为省部级优秀教材的参考依据。
4、教材推介
(1)充分利用计算机加强教材信息的交流和管理。教材科建立国家、省部统编及推荐教材信息库、学校自编教材信息库、全国各出版社教材出版信息库和教材库存信息库,对于以上信息要通过校园网及时向各教学单位公布,让授课教师对教材信息有更多了解,避免教材选用的盲目性、封闭性和单一性。
(2)教务处建立教材样本库,供教师阅览、评议。教材科和教材采购单位要积极与出版社联系,通过获赠和购买的方式不断地充实教材样本库。
六、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教师指导学生学习的一切教学材料,包括文字教材(专著、出版物、讲义、指导书等)、音像教材(录音、录像、VCD等)、CAI课件等。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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