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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01-14浏览:850

滁州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9年第16期

 

 

院办公室记录整理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9 年12月30日,党委副书记、院长邱克主持召开了本年度第20次院长办公会。党委书记余在岁,党委副书记武从云,党委委员、副院长许志才、倪阳,党委委员、院长助理章浩出席了会议。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汪湘水,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吴开华,监审处处长高维红列席了会议。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郑朝贵,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陈从江,财务处处长姚树林,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诸立新,总务处处长、二期建设办主任胡凤,教务处副处长黄永青,学生处处长陈爱娟,监审处副处长胡天乔,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吉晓华,人事处处长奚昕,国有资产管理处何霞,二期建设办谢超在研究相关问题时列席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    
资产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的《滁州学院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学院国有资产损坏、丢失赔偿暂行办法》、《滁州学院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要求资产处举办培训班,组织有关系(部)、部门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资产管理文件,落实好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    
扩建新区工作
会议听取了二期建设办关于扩建新区综合实验楼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情况的汇报。此修改意见吸纳了评审专家组、相关系(部)、部门的合理意见,会议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热烈讨论,就实验楼组团布局、水渠、停车场及周边环境等,以及内部使用安排如:报告厅、会议室、展厅、电梯、门窗等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实验楼的设计要考虑学院的长远发展,注重实用、美观、经济、安全,要注意细节,尽可能充分发挥其在实验教学方面的作用。

三、 学生退学和违纪处理
1、会议听取了教务处关于学生退学的情况汇报,根据学籍管理的规定,同意曹华龙、范娟等2位同学退学,取消张蒙蒙、李龙飞、刘洋等3位冒名顶替学生学籍,给予王涛、张词曲、吴君等3位违纪学生退学处理。会议要求教务处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2、会议听取教务处关于经济管理系2008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章培宏、王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作弊处分汇报。为慎重起见,教务处组织了由学生处、监审处、经管系等负责同志组成的调查组,对章培宏、王震两位同学用通讯工具在英语四级考试中作弊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章培宏从网上购买对讲机、接收器及耳机等通讯设备,请王震帮他在场外发射信息。会议认为该同学考试作弊情节较严重,为教育广大学生,同时给犯错误学生以改正机会,会议经认真研究,决定给予章培宏、王震两位同学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同时要求学生处、教务处要向广大教师学生通报,加强对学生的考纪和法制教育,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人事工作
1、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年终有关费用发放的意见。同意发在职及离退休教职工过年费600元/人,合同制在聘人员200元/人;2009/2010学年在职人员的校内津贴采取预发形式,按调整后的岗位津贴标准,预发全年额定岗位津贴的一半; 2009年度在职人员年终奖金发放范围及标准仍与往年一致。
2、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照顾特殊专业博士的意见,即对2008年11月后取得博士学位,现已聘为副教授、且成为我校省级重点或特色学科、专业或实验室的重要成员,在配偶安排上按院人[2009]29号文引进人才政策,给予特殊照顾。
3、会议研究了个别教师因特殊情况要求照顾的申请。
4、会议听取了人事处关于我校有关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申请入编的情况汇报,要求按照学校现行文件执行。
 
 
 
 
 
 
 
 发:院党委成员、行政领导、院长助理、各系(部)、各部门                                                               

 (共印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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