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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0-12-01浏览:376

各系(部)、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0]396)文件精神,教育部将继续实施“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择优支持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现就2010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高新技术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在申报当年11日,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申报名额

按教育厅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申报1名。

三、其它事项

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2),一式10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2010125日前报送科研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050号)

附件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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