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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滁州学院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2-09-28浏览:3164

各院(部)、各部门:

滁州学院2012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滁州学院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2、滁州学院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3、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1、校级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申报此类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项目应属于区域支柱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新技术研发范围,鼓励以产学研合作的形式与企业联合申报;

2)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成果支撑,能形成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项目属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文化传承创新的重大问题。

2、校级一般项目:面向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不受理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此类项目。

3、校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限于符合我校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教授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须有人事处下达的科研启动基金的相关人员)。

三、申报限额

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校级项目不得超过1; 项目申报应注意查新,避免重复研究。目前正在承担市厅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及已经承担过校级一般项目的负责人,本次不再申报校级一般项目;已经承担过校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校级项目。

四、资助额度和研究周期

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3万元。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经费按人事处下达的科研启动基金的实际金额执行。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一般项目、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五、执行和验收

项目研究要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最终成果要能够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或转化为解决企业疑难问题的有效措施,或成功申报发明专利。项目验收按照《滁州学院校内结题项目评价参考标准》(试行)(科字〔200811号)和《滁州学院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行[2010]1号)执行,由各二级学院(部)分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专家不得少于3人),验收结果报科技处审核。经验收、审核后的项目结题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六、申报办法和程序

1、项目按学科性质归口申报

各院(部)人员在本院(部)进行项目申报。

各部门人员申报项目的,须按照项目性质自主联系院(部)申报。项目立项后,由院(部)管理、验收。

2、采用科技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评审,网址为:http://210.45.160.83/kjweb/

3、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10251031111,申报系统自动关闭。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报系统填写项目信息、上传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113前,各院(部)按申报限额要求审查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确认。将《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加盖公章)连同《项目申请书》纸质稿(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各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5、经学校审核后同意的立项项目在科技处网上公示一周。

各院(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本单位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院(部)专家和分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立项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和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联系人:夏岩磊    联系电话: 0550-3510742

特此通知!

 

附件 

 1滁州学院校级自然科学项目申请书2012版.zip

 2滁州学院校级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2012版.zip

 3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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