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7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推荐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9月26日前将相应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限额内向教育厅推荐。
滁州学院教务处
2014.9.11
终审人:质量工程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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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7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推荐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9月26日前将相应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会峰校区行政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届时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限额内向教育厅推荐。
滁州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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