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18号)转发给你们,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于2015年3月5日前将任务书送至会峰校区行政楼303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附件:皖教高[2014]1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5年1月4日
终审人: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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