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5-05-20浏览:1599

各院(部)、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滁州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校政教〔2015〕2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内容和范围

1. 学科与专业建设类: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的构建、专业综合改革与内涵建设、传统专业改造、新专业建设、专业优势与特色的培育和打造等。

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模式与机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促进学生能力和素质提升的机制与方法、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模式与机制等。

3. 教师“双能”素质提升类: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教师产学研和服务社会能力提升、教学发展中心建设、教师实践基地建设、专业与课程(群)教学团队建设、教师能力与素质评价机制与方法等。

4. 教育教学模式与方法改革类: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与实践、在线教学及其课程资源运营机制、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方法与手段、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模式与机制等。

5. 资源条件建设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网络教学平台和教学资源建设、实验项目库建设、实验实训室(中心)建设、校外实习和就业基地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等。

6. 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类: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相关环节的质量标准建设、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及其实践、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机制与方法等。

二、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条件

1. 凡在校内首创或创造性地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全校产生了一定影响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2. 成果完成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3. 集体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不应超过5人。对于跨校合作的成果,只受理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成果。

4.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了主要贡献。

5. 成果须是近四年内所取得的未参加过教学成果评奖的成果;已参与评奖但今后确有突破性发展的成果,可以申报,须加以详细说明。

三、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5项,奖金5000/项,二等奖6-8项,奖金3000/项,三等奖10-12项,奖金1000/项;如有必要,设置特等奖,奖金10000/项。

四、申报材料

1.教学成果奖推荐书,电子和纸质各一份(附件1);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电子和纸质各一份;

3.相关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包含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需提交样书一式一本,开发的校本教材、原创教案、演示文稿、课件、调研报告等提交纸质(A4纸双面打印)一份,反映该成果的论文(公开发表的)纸质复印件一份。支撑材料前要附目录;

4.成果申报汇总表。各院(部)、部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并填写《滁州学院2015年度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附件2)。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请以院(部)为单位报送,不单独接收教师个人申报材料。63日前,请各院(部)将成果申报材料和成果申报汇总表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303室),电子材料由院(部)整理汇总后打包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逾期不再接收。

特此通知

 

附件

1. 滁州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滁州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55月20日

附件1. 滁州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 滁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 滁州学院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doc

终审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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