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校人事处文件《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校内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政人〔2015〕24号)通知,为更好地完成我校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现对有关科研成果材料审核事宜进行如下安排:
一、审核范围及要求
1.科技处负责审核各类与科研工作相关的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专著、知识产权、科技类获奖。其他成果(如教学类效果、教材、奖励、指导学生获奖等)不属于科技处审核范围。
2.各类科技成果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其中,二类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建议提供安徽省职评文件规定的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二、时间安排
1.7月7日 下午: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金融学院
2.7月8日 上午: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下午: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3.7月9日 上午:外国语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下午: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音乐学院
4.7月10日 上午:地理信息与旅游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
三、注意事项
1. 为保证材料审核工作顺利进行,为院(部)留出排序推荐与结果公示时间(按文件要求为7月16日前完成,其中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请各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遵照上述时间安排到科技处进行材料审核,科技处不受理个人递交材料。
2.经科技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成果材料及《任职资格申报表》(科研工作栏)为职称评审工作重要依据,任何申报人不可随意更改。如《申报表》经科技处审核后确需改动,须持相应证明材料及已签署意见的原《申报表》到科技处重新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岩磊 3510742
审核地点:行政楼312室
科技处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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