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滁州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院行〔2013〕30号)的要求,学校将对2014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2015年11月15日前请科研机构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报送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eyanchu88@163.com。
联系人:杨玭 3512330
特此通知
科技处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终审人:科技处
责任编辑:
稿源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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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滁州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院行〔2013〕30号)的要求,学校将对2014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科研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工作,2015年11月15日前请科研机构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报送科技处,纸质材料一式2份签字盖章,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eyanchu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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