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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11-04浏览:60

各相关院(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规办函[2015] 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敦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与内容。检查范围包括: 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另行要求)。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检查重点与方法。检查着重立项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课题成果汇总及逾期未完成课题的清理工作。请课题负责人切实了解课题的进展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151130前提交科技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晓春    3513327

电子信箱:keyanchu88@163.com

科技处

二○一五年十一月四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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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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