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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关于2015年度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相关科研成果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5-12-09浏览:387

各院(部):

现对本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相关科研成果材料审核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审核范围及要求

1.科技处负责审核各类与科研工作相关的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专著、知识产权、科技类获奖。其他成果(如教学类效果、教材、奖励、指导学生获奖等)不属于科技处审核范围

2.各类科技成果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支撑材料。其中,一类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建议提供安徽省职评文件规定的检索机构出具的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

二、时间安排

1211 上午:食品学院、金融学院、信息学院

        下午机械学院、电气学院、思政部

1214 上午(9:00以后):经管学院、化工学院

        下午(16:00以后):外语学院

1215 上午:地信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

        下午: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科院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材料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统一收齐材料后,遵照上述时间安排到科技处进行材料审核,科技处不受理个人递交材料。申请人有不明事宜,可以先行咨询科技处联系人。

2.经科技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的成果材料及《任职资格申报表》(科研工作栏)为职称评审工作重要依据,任何申报人不可随意更改。如《申报表》经科技处审核后确需改动,须持相应证明材料及已签署意见的原《申报表》到科技处重新审核、签署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夏岩磊  0550- 3510742  15856661477

审核地点:行政楼312

 

科技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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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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