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了加强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依据《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校政〔2014〕6号)的通知,我校将开展2014年重点学科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滁州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 (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负责人梳理建设目标和内容、建设情况、建设成果以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填写《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报告书》(见附件2)。特别是重点学科负责人请参照《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中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以及申报省重点学科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点的目标要求,从研究方向、学科队伍、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条件、学术交流等方面做好总结报告。
三、注意事项
学校中期检查后将对建设任务完成好,经费使用效益高的学科,可视需要追加建设经费;对建设任务完成不好,经费使用不合理的学科,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未达到整改要求者,学校将中止重点学科的建设,停止经费资助。
重点学科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学科,持续资助,重点培育,并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别重点学科。对验收不合格的学科,限期整改,重新验收,如果不通过验收将取消重点学科称号。
请各院(部)在2016年6月30日前将《滁州学院重点学科建设报告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和电子稿报送科技处。
电子邮箱:keyanchu88@163.com
联系电话: 3512330 杨玭
附件:
科技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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