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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学院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章作者:马报发布时间:2017-06-28浏览:4950

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滁州学院由于文明创建工作成绩显著,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校继2015年通过复核,蝉联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获得“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滁州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学校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推进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该校师生员工将协同一心,乘势而上,继续积极参与文明创建工作,共建文明和谐的校园,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终审人:吴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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