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厅级、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滁州学院2017年度教育厅一般项目以及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含基地一般项目)。旨在资助培养青年教师科学研究能力的项目。
2.校级培育项目。旨在资助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未立项,但获得较好评价的项目。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旨在专门资助从事思政教育领域研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类别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及限报条件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厅级重大、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以及校级项目之间不能兼报;
(2)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包括申报2018年重大、重点课题在内),参与申报课题不得超过3项;
(3)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限报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并最终导致项目被撤销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除此之外,各项目分别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A.已承担过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B.已承担四类及以上级别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C.重点支持中级及以下职称申请人。
(2)校级培育项目
除在研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外,其他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但未获立项的人员,均可申报。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详见《关于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http://www.chzu.edu.cn/2017/1205/c103a161202/page.htm)
三、资助经费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立项20项,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立项20项,每项0.5万元;基地一般项目立项5-8项,每项0.8万元。
2.校级培育项目:自然科学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每项0.8万元。
四、材料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厅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校级各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
培育项目申请人以已申报的2017年度国家基金项目为依托展开研究,不需填写《申请书》,各院(部)只上报申请人员信息;
2.2018年1月10日,各院(部)统一将《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材料送交科技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晓春/张邦贤 0550-3513327
附件:
科技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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