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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厅级、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17-12-26浏览:2014

关于开展2017年度厅级、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滁州学院2017年度教育厅一般项目以及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含基地一般项目)。旨在资助培养青年教师科学研究能力的项目。

2.校级培育项目。旨在资助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未立项,但获得较好评价的项目。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旨在专门资助从事思政教育领域研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类别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及限报条件

1.基本要求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厅级重大、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以及校级项目之间不能兼报;

2)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包括申报2018年重大、重点课题在内),参与申报课题不得超过3项;

3)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限报条件

校级科研项目到期未按时结题并最终导致项目被撤销的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除此之外,各项目分别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A.已承担过教育厅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B.已承担四类及以上级别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C.重点支持中级及以下职称申请人。

2)校级培育项目

除在研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外,其他申报2017年度国家级项目但未获立项的人员,均可申报。

3)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详见《关于设立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http://www.chzu.edu.cn/2017/1205/c103a161202/page.htm

三、资助经费

1.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立项20项,每项1万元;人文社科立项20项,每项0.5万元;基地一般项目立项5-8项,每项0.8万元。

2.校级培育项目:自然科学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每项0.8万元。

四、材料及时间安排

1.各院部、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按照要求填写各类别项目《申请书》(厅级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校级各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其中:

培育项目申请人以已申报的2017年度国家基金项目为依托展开研究,不需填写《申请书》,各院(部)只上报申请人员信息;

2.2018年1月10,各院(部)统一将《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材料送交科技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晓春/张邦贤 0550-3513327

附件:

  申报材料.zip

  

  

科技处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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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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