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本年度各类项目应对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同一大类内项目推荐数量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1. 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3个;以一个或若干个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以专业为单位的申报;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教学条件和学科发展水平,师资力量强,教学管理水平高,能将信息技术与教学管理有效融合。且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有一个以上省级特色专业或其他专业建设类项目;(2)有一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和一个以上省级科研平台;(3)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 一流课程 :共11项。
(1)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3项。从2018年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培育项目中择优推荐。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
(2)精品线下开放课程:6项。重新组织申报,申报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2019年度拟立项的校级线下开放课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重新组织自由申报。项目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该实践项目教学三年以上,实验系列教师职称可放宽至中级。优先推荐教育部公布的《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中2020年规划的专业类建设项目。
3. 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共11项。
(1)教学团队:3项。重新组织自由申报。团队带头人应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本学科(专业)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有在研省级教学团队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此类项目。
(2)教学名师:2名。重新组织自由申报。申请人应具有教授职称,校级教学名师优先推荐。
(3)教坛新秀:6名。重新组织自由申报。申请人应在高校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且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安徽省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者优先考虑。
4.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17项,其中重点教学研究项目4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从2018年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除重新填写上报申报书外,还应上报项目的阶段性建设成果清单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学校综合考虑申报书质量和阶段性建设成果情况推荐申报项目名单。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5.协同育人项目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1项,重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2)省级“六卓越一拔尖”卓越人才培养创新项目:已列为省级卓越计划项目,对照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文件(相关文件可在学校质量工程网“新闻动态”中查阅)要求进行申报,学校不设限额。
6. 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教学项目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从今年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指导教师不用再次申报。
(2)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1项。拟增加赛项列入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的学院可以申报。
(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重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申报人原则上应为学校实验中心负责人,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7. 教学成果奖:6项;从历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含2019年)中择优推荐,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果奖单列;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单列。申报高水平学科竞赛成果转评成果奖必须是在全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比赛(具体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7年和2019年版)的通知》)中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且自2018年来未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的认定;已获竞赛转评成果奖又获同等级竞赛奖的不予重复申报,但如连续三届获同等级奖的,可申报更高一等次的奖项;同一类赛事获奖项目必须合并申报,署名和排序必须经过申报人讨论一致后签字认可。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
凡申报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师都应填写相应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申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还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申报教学成果奖的,除提交《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外,还应同时提交《成果总结》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推荐书封面与推荐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应保持完全一致。申报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教学成果奖的负责人还需提前制作5-8分钟的汇报PPT,做好现场汇报准备。
11月5日前,申报教师依据《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附件2)对申报材料先进行形式审查和规范命名后,再将定稿材料上传至学校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9/AnEduPlatProjManage/Account/Login/?App=10377),二级学院完成学院推荐任务,逾期系统自动关闭。11月6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系统中输出的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教学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支撑材料送至教务处303办公室,不单独接收教师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说明
1. 《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报书(推荐书)、支撑材料清单、拟资助项目经费等材料请在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网”的“资料下载”中自行下载。
2. 各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文件和《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广泛宣传,发动教师积极申报。
3. 此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推荐书)有更新,请教师及时下载最新表格填写。
4. 凡推荐参评省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均默认为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5. 拟资助经费为指导性意见,项目建设经费预算可根据项目执行期间学校划拨的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总额进行适当调整。
6.联系人:王果、陶庭婷,联系电话:3510253,3510848。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滁州学院
2019年10月29日
终审人: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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