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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部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教〔2020〕6号)

文章作者:发布时间:2020-03-13浏览:26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学校将于近期开展部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优质课程、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等 (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的检查内容

本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材料提交

1.项目负责人依据原立项申请书或任务书,对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的完成落实情况、项目取得的建设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填写《滁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提供成果支撑材料(需提供支撑材料清单)和财务处网站查询打印的“项目帐”清单作为附件。

2.优质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除提供第1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课程资源建设和使用情况材料(应列出课程上线平台网址,网络资源清单,课程使用数据等)。网上资源至少要有课程简介、师资队伍、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课件、课程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理论课程可不提供)、指定教材、参考文献目录等,精品资源共享课结题还必须在平台上传完整的授课视频。

3.2016年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成果支撑材料必须包括历年来教学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以及指导大创项目情况。

4.2015年立项建设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成果应重点突出校企合作育人成果,还应提供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方案。

5. 成果支撑材料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论文、著作、电子课件、获奖证书、教学软件、实验指导书、调研报告等。提供教研论文类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提供教材(讲义)类材料应包括教材(讲义)封面及参编人员说明页面、目录、正文3-5页;提供证书类材料应包括封面及内容。

6.材料提交清单

1)结题报告

2)支撑材料(含目录)

3)网络资源和使用情况清单(优质课程和精品资源课程提供)

4)“项目帐”清单

7.疫情防控期间,项目结题材料一律由项目负责人整理成电子版提交,文件规范命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由所在学院收齐后于325日前统一发送至教学研究中心邮箱(zlgc2019@ch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校级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四、有关说明

1.不在结题清单中的项目,需提前结题的可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申请结题。

2.到期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自行从学校质量工程网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且时间不超过一年。已经延期过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不提交结题材料的项目或者检查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将依据《滁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予以撤项处理。

3.联系人:陶庭婷,联系电话:3510848

 

    附件1:滁州学院2019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2:滁州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doc

   

 

教务处  

                                  2020312


终审人: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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