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时间:2022-01-13浏览:29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现将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方式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和重大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三、课题指南招标选题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年度项目《课题指南》条目分为方向性条目具体条目两类。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依据具体条目申报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为进一步突出重点,《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标注)。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重大项目须按2022年度发布的招标选题(详见通知附件)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四、申报制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3级申报制度。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各省(区、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文化和旅游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本行政辖区内的课题申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

五、申报安排

2022年1月15日开始,系统接受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我校初拟3月1日截止,请二级学院科研秘书注意提醒,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好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学校科技部门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科研动态群和科技处网站。

未尽事宜,请详细参阅国家艺规办通知(可见附件1&2)。

科技处联系信息:束亚弟,3511013,syd@chzu.edu.cn。


附件1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201/t20220111_930360.html

附件2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http://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201/t20220111_930358.html)


 

科技处

2021年1月13日


终审人:束亚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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