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申报,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于12月5日24:00前发送至教研教改科邮箱:zyjs2023@chzu.edu.cn,过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联系人:董元亮、周强,联系电话:3518061
备注:已根据2023年6月《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的通知》申报的课程本次不需要再次申报。
特此通知
终审人: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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