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30
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暨校级质量 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政教〔2023〕52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和《滁州学院“十四五”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校党字〔2021〕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省级暨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限额(一)省级项目本年度申报各类省级项目应对照《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本科)》,填写相应的申请书进行申报,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择优推荐,同一大类内项目推荐数量视申报情况可作适当调整。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省级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两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除外)。1.专业建设类专业建设类项目申报总数不得超过20项。专业建设类项目建设期内需完成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三类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