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确保党委、行政重要决策和年度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推进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现就开展工作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2.目标管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3.学校2015年工作要点中承担任务完成情况; 4.学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议落实情况;(详见办公自动化系统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 5.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附件1) 二、督查时间、方式 2015年12月上旬,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逐项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填写《2015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表》(附件2),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督查表纸质版报送校办公室朱咸影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150860@qq.com。 2.各单位对于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3.各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1. 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docx 2. 2015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表.docx 校办公室 201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