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范管理,提升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发挥学院教学督导作用,根据《滁州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学校将于17-18周开展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队伍建设,工作计划、执行与总结,学院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执行与总结情况。 二、检查流程 1.听取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汇报(时间5分钟); 2.查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包括教学督导组工作材料和每位教学督导员工作材料); 3.和学院教学院长、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开展工作交流,收集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检查时间 发展规划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组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给予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自查。同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相关档案准备齐全,便于核查。 附件: 滁州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评价表.docx 发展规划处 2016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