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学生公寓维修工程询价采购函(2015GC-05)

文章索引号: 资产与设备处  

文章作者:资产处时间:2015-07-22浏览:232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学生公寓维修工程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防水维修工程必须具有三级以上防水资质。

二、工程要求

1.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滁州学院会峰校区、琅琊校区内。

2工程内容

第一包:墙面粉刷

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备注

学生公寓乳胶漆粉刷工程

工程概况:滁州学院学生公寓局部进行乳胶漆粉刷,室内总面积约为8440平方米(卫生间顶部需外墙乳胶漆),室外总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采用外墙乳胶漆)。

工程内容:承包人需要对学生宿舍内的已有的家具、家电等设施进行妥善安排及保护。1、检查墙皮附着力,铲除墙面贴纸、异物。2、墙体找平,用石膏腻子垫平(室外用白水泥)。3、墙面刮腻子,干透后砂纸打磨平整。4、乳胶漆涂刷至少两次(包括内墙和外墙)。5、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到学校外。乳胶漆等所有材料要求国标合格产品。

工程量:暂定11940平方米(以审计决算为准)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内墙和外墙部分分开报价;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材料费、旧墙铲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面积审计。工期20天。

第二包:家具维修

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备注

学生公寓家具等维修工程

公寓房间844间

(会峰校区724间、琅琊校区120间)

维修内容:房间所有家具面板、抽屉、床板、床架、方凳、窗帘、蚊帐杆、床护栏、鞋架、五金件、塑钢门窗(包扣玻璃)等损坏的设施的修复。整体要求除水、电设施,其余设施需全包含在内进行修复。

质量要求:要求在维修后能够保证其学生寝室所有损坏的家具得到修复、能正常使用。

具体维修参数见附件1。

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材料费、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维修房间数审计。工期20天。

 

第三包  墙砖维修

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备注

学生公寓墙砖维修工程

会峰校区5#7#学生公寓室内水池周边墙面贴砖。共计:338间,每间约2.2平方,合计约:743.6平方。

要求:使用320*250白色镜面砖(应表面平整,颜色一致,每张长宽规格一致,尺寸正确,边棱整齐),

施工要求:铲除原墙面腻子后用磨机磨出水泥基层及水泥对胶水刷一遍。

质量要求:1、面砖的品种、规格、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2、饰面砖镶贴必须牢固无歪斜、无缺楞掉角和裂纹等缺陷。3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无变色、起碱、污痕,无显着的光泽受损无空鼓。4、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颜色一致,阴角压向正确,阳角对缝吻合,非整砖的使用部位适宜。

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材料费、旧砖铲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维修量审计。工期20天。

第四包  防水维修

名称

工程概况、做法及要求

备注

学生公寓楼防水工程

工程内容:公寓楼楼面SBS防水工程。要求使用国标合格SBS改性沥青柔性卷材(4㎜以上厚度),-10度热熔法施工铺设(使用材料需经校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楼顶垃圾需清运。

卫生间及楼宇公共部位高压注浆堵漏。要求不漏。清理室内垃圾及恢复墙面,保证学生的正常住宿。

琅琊校区公寓走廊沉降缝堵漏及接缝修复。

要求:施工按照原现场进行恢复。

资质要求:专业三级及以上防水资质的企业。

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时按单价报价含一切费用在内,报价为包死价(包括材料费、旧墙铲除、垃圾清运等一切费用)。结算时按照实际维修房间数审计。工期20天。本项目质保期为5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负责免费维护。

三、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不迟于:81日)。

四、供应商须知:

1.报价:按照工程量清单(见附件)报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方式从中标人账户向我校转账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质保金(不计息)。

3.标书费: 标书费100元/包。(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单位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4.付款方式: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审计价付全款。 

5.现场勘查:必须于7月25日前与联系人联系进行现场踏勘,否则投标无效。技术咨询和现场踏勘联系人:聂工(联系方式:13855080612)。

6.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要求,在 2015年7月28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附件3、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两年内业绩证明(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一式三份密封,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中标原则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1528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与 马晓晖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 附件1:学生公寓家具维修技术参数.doc

      2、 附件2:投标函.doc

      3、附件3:工程量清单.xls

 

                    资产与设备处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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