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远县、凤阳县地税局2016年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收费的公示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611-00018  

文章作者:时间:2016-11-17浏览:273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社会需求,学校本着自愿报名参加、成本补偿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定远县、凤阳县地税局举办2016年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与定远县、凤阳县地税局签署协议,培训费(含食宿课时等各项费用)每人每天300元,培训周期为6天,核定收取培训费1800/人。

主办单位: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委托(合作)单位:定远县、凤阳县地税局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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