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710-00007  

文章作者:发展规划处时间:2017-10-13浏览:190

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计划,现将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二级学院开展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自查情况,包括学院教学督导组自查报告、原始记录和整改记录等。

2.在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抽查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覆盖各系(教研室),一般不少于本届毕业生数的8%

二、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内容

1.领导重视,制定相关文件和规定;

2.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做到一人一题、真题真做;

3.指导学生人数和论文符合要求;

4.开题报告规范并进行答辩;

5.毕业设计(论文)文献查重;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规范(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及答辩,成绩评定);

7.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装订完整;

8.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检查时间

20171016-30日,具体时间由各督导小组通知相关学院,检查结束一周后提交书面报告,主要反映检查的基本概况、主要亮点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发展规划处   

校教学督导组 

20171013

责任编辑:朱咸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