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1904-008  

文章作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时间:2019-04-15浏览:8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总部将启动 2019 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原则遴选教师,请有关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 58 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4.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 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取人员。待正式录取后,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

七、推荐程序

申请人须登录 http://kzxyshizi.hanban.org 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本人亲笔签名后将所有表格和学历学位证明、普通话、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于4月22日18:00前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616办公室,尤佳,3510898),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