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监狱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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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财务处时间:2020-12-21浏览:610

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学校本着成本补偿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清流监狱服刑人员开展清流监狱服刑人员就业技能培训班。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及《关于加强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司通〔20194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核定此次培训费收费标准为1200/人。

 

主办单位: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委托(合作)单位:滁州市清流监狱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201221

 


责任编辑:鲁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