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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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财务处时间:2020-08-13浏览:55

为进一步加强中职中小学幼儿园老师队伍建设,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滁教体人函2020217号)精神,学校本着自愿报名参加、成本补偿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全市各级各类中职中小学幼儿园中相关教师,开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本次培训时间为202081日至1015日,根据文件规定,培训费为600/人。

 

主办单位:滁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委托(合作)单位: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20813


责任编辑:鲁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