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班收费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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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财务处时间:2021-10-25浏览:257

根据社会需求,学校本着自愿报名参加和不盈利的原则,面向滁州市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开办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经审核,该班培训学时为160学时,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培训费为取得四级、三级等级证书1000/人,取得二级、一级等级证书1200/人。

以上收费项目及标准予以公示

 

 

滁州学院财务处

20211025


责任编辑:鲁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