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索引号: 486090535/202312-00004  

文章作者:安全保卫处时间:2023-12-15浏览:73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皖学安函〔2023〕14号)要求,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岁末年初,雨雪、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增多,师生出行、校车交通等安全风险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校园安全风险叠加形势严峻。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突出以人为本,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从严从实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靠前研判风险,及时查改隐患。要深刻吸取黑龙江齐齐哈尔和佳木斯体育馆屋顶坍塌、河南焦作学生 踩 踏等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一把手”讲安全,守好“第一责任线”,分管负责同志切实负起责任,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自上而下、高位推进、全员参与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安保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配合)

二、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1.据统计,在校园发生的火情,主要由烟头乱扔、电线短路、食堂操作间油锅起火、实验室操作不规范等引发。冬季用电用气激增,火灾风险攀升,要提高防范意识,以“三堂一舍”(食堂、澡堂、礼堂和宿舍)、实验室、燃气、危化品仓库、锅炉房等为重点,开展冬季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清单化、闭环式做好隐患问题整治化解。(安保处牵头,后勤处、资产处、学生处配合)

2.加大对消防逃生通道的排查力度,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意乱堆杂物、违规设置防盗网等行为。要严格对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检测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以及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关键时刻管用、好用。要加强应急演练和值班巡守,特别是夜间巡防值守,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快速响应,迅速处置,严防“小火亡人”事件发生。(安保处牵头)

三、巩固深化校舍危房安全管理

巩固深化校舍(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充分研判冬季雨雪冰冻天气对校舍安全带来的影响,定期组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坚决杜绝“四无”(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 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问题发生。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学校校舍安全性进行专业化检测,分级分类予以处置,对鉴定为D 级危房的,要及时组织住户撤离,并划定警示区域,设置危房标识及封闭围挡,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后勤处牵头)

四、全面加强学生身心健康安全

冬季是心脏类疾病易发高发期,要高度关注特异体质学生,加强家校沟通、医校协同,最大限度掌握学生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地安排体育课程和各类活动,定期组织健康检查,严防猝死事件发生。时刻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和情绪变化,多渠道组织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孩子健康成长创设温馨和谐家庭环境。(后勤处、学生处牵头,教务处、团委、各二级学院配合)

五、充分保障校车和交通安全

1.建立完善校车驾驶员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校车日常检修和动态管理。要制定应对大风降温、雨雾、霜冻等极端天气交通安防措施,时刻关注天气变化,掌握路况动态,提醒校车驾驶员做好冬季运行各项准备,确保冬季校车安全顺畅通行。(校办公室牵头)

2.加强教育引导,提醒学生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等,防止因行车不规范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安保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六、全面深化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1.严格落实《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要求,按照规定课时开足开好安全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学生处牵头,各二级学院配合)

2.针对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致家长一份信、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实验室爆炸泄露、人员聚集踩踏、校车交通、烟花爆竹燃放、食品卫生等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全面引导全校师生树牢安全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学生处、安保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配合)

七、持续推进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继续推进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持续抓好校园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对照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集中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要围绕冬季学校安全特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元旦前组织一次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保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配合)

请各牵头单位于12月25日上午11:30之前,将工作开展和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安保处邱惠老师处。联系电话:3510404,电子邮箱:429432540@qq.com

 

 

滁州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单位审核:王岽,编辑:何唱唱


责任编辑:丁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