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学院2024-2026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澄清答疑公告(2024CG-003)

文章索引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文章作者: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时间:2024-01-26浏览:1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学院2024-2026年度采购代理服务项目”的比选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答疑:

一、将比选文件第18页比选申请人业绩2.采购代理项目业绩中“2)经比选小组认可的第(1)项业绩中若业主单位为公办普通高校的,每个项目另加1分,最多得2分。”现修改为“2)经比选小组认可的本项第(1)项业绩中若业主单位为公办普通高校的,每个项目另加2分,最多得4分。”


二、关于比选文件第17页:“软硬件条件保障评分标准,具有自有专家抽取系统和自有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疑问。

答:不予修改,按原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三、关于比选文件第17-18页“软硬件条件保障评分标准中如提供租赁合同的,须同时提供租赁发票复印件”,是否可以用租赁收据复印件代替发票复印件?

答:收据复印件不予认可,按原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四、关于比选文件第19页:项目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招标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是否可以删除本条?

答:不予修改,按原比选文件要求执行。

以上内容与原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执行原比选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各潜在投标人不及时关注通知,造成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采购人:滁州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