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淮分水岭生态环境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项目的管理,依据《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中心将开展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结项项目:中心2014年设立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详见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中心2015年设立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详见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结项项目
项目负责人请参照《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项目结项的要求准备材料,做好项目总结报告(含对项目开展绩效的自我评估)。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项目申报书原件或复印件
(4)立项批文和中检报告(见附件2)
(5)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6)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原件或复印件、成果鉴定材料、检索证明、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
重点项目结题,需先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项目主持人登陆“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中检报告经科技处审核之后,主持人方可填写结题报告。一般项目中检报告和结题报告用附件表格。
2.中期查检项目
根据《科研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阶段目标,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目标和内容,总结项目进展情况、研究成果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重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由主持人登陆“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并打印;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检报告使用附件表格(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详细列出研究计划,加快研究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列入本次结项的项目,因故不能按期结项的,根据《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主持人需在项目到期时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经中心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因主持人组织管理不善导致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不予延期。
请各院(部)于
联系人:李晓春
联系电话: 3513327
电子邮箱:keyanchu88@163.com
附件:
科技处
二○
终审人: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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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