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教〔2018〕44号 )

文章作者:时间:2018-12-17浏览:1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及时发现典型成果,提炼先进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成果推广,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学研究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凡属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我校教师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第一完成人于2018年公开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教学研究著作、教学效果等。

2.2017年因出版、发表时间、获奖公布时间等原因当年未统计的教学成果。

二、报送材料

1.教学研究论文:仅统计第一作者或外文刊物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封面及封底在内的论文复印件1份,拟认定二类及以上的论文需另提供检索报告1份,同时提交论文电子版(命名规则为: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姓名),由学院统一填报《2018年度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

2.教材、教学研究著作:同一部教材(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登记,应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著作)1份;如查阅教材(著作)无法统计主编、参编人员编写字数的,还需提供出版社的字数证明,并由学院统一填报《2018年度教材、教学研究著作汇总表》。教材(著作)被学校认定后,原件将移交教材科,不再退回教师本人;如未被认定,将原件退回教师本人。

3.教学效果:依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附件2)、安徽省教育厅发布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皖教秘高〔2017〕48号)(附件3)以及《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皖教秘高〔2018〕23号)(附件4)进行认定。申请教师应于12月23日前通过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填报成果材料,各二级学院应于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同一个项目同时获得省级或者国家级奖项,均要进行申报,以便学校就高认定。

三、有关说明

1.同一篇论文或同一本著作不得同时提交教务处、科技处两个部门进行认定;申请教师应根据论文和著作的内容确定提交部门;如提交教务处,将按照教学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进行认定和奖励。

2.所有成果必须经二级学院审核后方可报送。申请教师应对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二级学院应对本学院所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

3.各二级学院对全部成果审核无误后,统一填写相应的成果统计表(附件5、附件6),其中教学效果汇总表以学科竞赛管理系统导出的EXCLE一览表为准自行调整成A4横向打印,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各1份),与成果所需提交材料一起,于12月31日前报送至行政楼30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zlgc2013cz@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滁州学院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x

附件2.教学效果分类表.docx

附件3.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xls

附件4.2018年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安排一览表.xlsx

附件5.2018年度教学研究论文汇总表.xlsx

附件6.2018年度教材、教学研究著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8年12月17日

 

终审人: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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